第687章 拐卖妇女网络-《蒙冤入狱服刑,一日作案十八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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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表面身份是客运公司老板,经营着从双河镇发往龙城、省城及周边五个县城的客运班线,手下有四十多辆中巴车和大巴车。

    他的实际业务是在客运线路的外壳下经营着一个横跨三个省份的拐卖妇女网络。

    万良才的客运公司掌控着双河镇及周边乡镇的所有客运班线,他的车每天在龙城、省城和邻省之间往返,车上的乘客大部分是外出打工的农民和在城市之间流动的小商贩。

    在这套正常的客运班线下面,万良才建立了一条隐秘的人口转运通道。

    他从各地的人贩子手中接收被拐卖的年轻女性,将她们藏在客运公司的停车场或沿途的某个临时转运点,再由他的司机通过客运班线转运到下一个买家手中。

    转运过程中,被拐女性被安排在客车最后一排的座位上,两侧和后方的车窗用窗帘遮挡,司机会提前通知沿途的检查站“这趟车是万老板的,不用查”。

    十二年里,经万良才的客运班线转运的被拐女性超过两百人,年龄最小的十四岁,最大的三十二岁。

    她们被卖到全国各地的偏远乡村,有的被转卖多次,有的被囚禁数年,有的在逃跑过程中被打死或失踪。

    万良才从每名被拐女性的转运中抽取数千到上万的“运输费”。

    他从不亲手接触那些被拐的女性,他只提供运输服务,把人从A点送到B点,剩下的与他无关。

    这种切割让他在人贩子和买家之间始终保持着一个“中立第三方”的姿态,也让他从未进入过任何一次打击拐卖专项行动的视线。

    他的罪恶值是八万一千点。

    第二个目标叫万良才的堂兄万良友。

    万良友五十七岁,双河镇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

    他的表面身份是双河镇交管所的一把手,负责辖区内所有客运班线和货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审批、线路许可和日常监管。

    他的实际业务是万良才的保护伞和利益共同体。

    万良才的客运公司能有今天的规模,全靠万良友在背后保驾护航。

    万良才的客运班线中有三条是跨省线路,按照法规需要省级交通部门审批,但万良友通过伪造申请材料和贿赂上级审批人员,帮万良才拿到了这三条线路的运营许可。

    万良才的客车中有不少车辆的车况已经达不到运营标准,万良友在年检时一律放行。

    更隐蔽的是,万良友对万良才的转运业务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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